[民诉]有独三能否提起管辖权异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09:01:03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能否针对本诉提起管辖权异议
谢谢,能给一个详细的解释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65、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成为当事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申请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66、在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出上诉。但该第三人在一审中无权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

从法理上说有独第三人若对管辖权不服,可以另行起诉,但不可以对原被告的管辖权提异议。

不能对本诉提起管辖权异议,那样就成了揎兵夺主。如果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确实不想在本诉法院审理可以向有管辖的法院单独起诉。

只有被告和追加的必要共同诉讼原告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有独三和无独三都不可以提出

PS:理由不是很清楚,只知道是硬性规定,复习司考养成的坏习惯

可以